安徽新华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皖新院教〔2014〕16号)

发布日期:2019-04-30    字号:   【打印

各教学单位:

     高校实验室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为了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设备利用率,加强学生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实施开放式教学,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室开放原则

     1.实验室开放的目的是通过给学生创造研究性、设计性实验活动的环境,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和自主学习的积极性。

     2.实验室开放要结合教学条件和学生特点。对于低年级学生,主要训练其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对于高年级学生,重在培养其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

     3.实验室开放时必须保证安全,并建立指导教师岗位责任制,明确实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实验开放的项目、参加的学生数、开放的时间等内容的书面记录。

     二、实验室开放类型与形式(一)开放类型

     1.计划内实验预习、重做型:主要是计划内实验教学内容面向学生开放。

     2.进行科普教育及作品展示型:利用现有实验室资源开放相关实验室供学生参观学习。

     3.仪器设备开放型:实验室仪器设备对学生开放,主要训练学生对仪器设备性能的掌握。

     4.提高型:实验室设置教学计划以外的开放实验题目,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爱好等选做实验。

     5.科研型:教师结合科研课题,引导高年级优秀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

     6.自带项目型:该类项目由学生自己申报,不再对项目组外的学生开放。

     7.课外活动型:学校以多种方式启动科技创新活动,以课外科技活动、科技制作、学术论文、实验竞赛、创业计划竞赛等为载体,实施实验室开放。

     8.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型:学生依托相关实验室做毕业论文(设计)。

     9.开放服务型:利用实验室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有目的有侧重的开放,为教学和社会服务。包括对外开展分析、检测、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等。

     (二)开放形式

     实验室开放一般可采用自主开放、预约开放两种形式。

     自主开放主要针对以上1至3项,由各教学单位在学期初列出可供开放实验室的相关信息,及时向学生公布并接受学生报名。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选择合适的开放项目报名参加后,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原则上报名在10人以上教学单位才安排相关实验室开放,公布最终实验室开放信息并报教务处备案。见附件1。

     预约开放主要针对4至9项,由相关项目人员申请开放,经批准后执行。见附件2。

     三、实验室开放具体要求

     1.全校各类实验室除了承担教学计划安排的课内实验外,均应创造条件面向学生实施课外开放。教学单位要充分利用实验室的资源,至少安排两个实验室开放,被评为省级基础课教学示范中心的实验中心必须对学生开放。在有省、国家级竞赛阶段,需加大开放力度。

     2.实验室的开放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每学期开学初和寒暑假前各教学单位应将学校已经批准的本学期和寒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开放信息向学生公布。

     3.开放实验室应根据预约参加实验的人数、实验内容等情况做好设备、材料等实验准备工作,保证实验条件。

     4.实验室在开放期间须安排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指导学生,同时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

     5.实验指导人员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与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认真做好实验开放情况记录。

     6.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后,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

     7.开放实验室应做好教学文件的存档工作,例如规章制度、实验室运行记录、经费投入统计、学生立项证明、实验报告、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科技创新作品以及具有特色的实验设计方案等。组织编写学生在开放实验室完成的论文汇编、科研项目汇编、参加各类大赛的获奖汇编等。见附件3。

     8.每学期期末,各教学单位将本学期实验室开放情况以书面形式总结上报教务处。

     四、开放实验室的工作量

     在开放实验室安排指导学生实验的实验教师、技术人员,其工作量按常规教学课时工作量进行核算,报教务处认定。工作量课酬标准按《安徽新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及课酬计算管理办法》文件中的实验课时计算原则来计算。

     五、其它

     1.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验室开放细则。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安徽新华学院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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