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提前结束课程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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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提前结束课程考试作为本学期期中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工作,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培养良好考风学风。现将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组和工作组,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与协调,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实行校院二级巡考和系级检查制度,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

    (一)考试工作领导组

组长:黄仿伦

副组长:孙成伟

成员:计勇、贺行佳、许存福、王士赵、黄君婕、张国升、邵玲、范东生、翟荣兵、操宏华、吴兆雪、汪俊东、王孝芬、陈义盛

    (二)考务工作组

组长:孙成伟

成员:教务处工作人员、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或院长助理、教学秘书

    (三)校院两级巡查组

    1.校级巡查组:由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督查督导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成员组成,巡查二级学院(单位)考试组织情况、考试过程中考场秩序维护、二级巡考是否到位等;

    2.二级学院巡查组:由教学单位执行院长(院长、主任)、教学副院长(助理)、行政副院长(助理)、教学秘书、行政秘书、学管秘书、教务员、辅导员等组成,巡查考前准备情况,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考生座位分布是否合理,考场清场是否彻底,考生证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就座等。

    教学副院长(助理)、教学秘书、教务员重点负责监控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是否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行政副院长、行政秘书、学管秘书、辅导员等考前加大加强考风考纪宣传;系级及辅导员巡查要确保到位等。

    二、考试时间

    1.为减缓期末集中考试的压力,凡在学期中结束的考试课程由各课程归属单位及时安排先行考核。考前一周将《考场安排表》、《巡考安排表》、《试卷审核清单》等相关考试资料报教务处备案。考前一周将《考场安排表》挂相关教学单位网站公布。

    2.所有考查课安排在2018年6月15日(第15周周五)之前完成,采取抽空或随堂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安排考试时间和监考人员,并报教务处备案。闭卷考查课程试卷质量由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把关,考试时须填写《考场记录表》。

    3.提前结束课程考试时段

    2018年5月30日、6月6日(第13周、14周周三)

    第一场13:00-15:00;第二场15:30-17:30;

    2018年6月9日、6月10日(第14周周六、周日)

    第一场8:00-10:00;第二场10:20-12:20;

    第三场13:30-15:30;第四场15:50-17:50;

    4.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进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涉及考核方式改革的,根据《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部分公共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考试时间

课程

年级专业

6月3日

(周日)

13:30-15:30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2016级测控、电子、通信专业

高等数学B(2)

2017级数媒专业、制药专业

6月3日

(周日)

15:50-17:50

医药数理统计-本、专

2017级药学、药剂、制药、药管专业

    三、考试考务工作组织与要求

        1.本次提前结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由教务处联合各课程归属单位组织安排,由各教学单位将考试安排于考试前三天挂网并组织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1)各教学单位制定考试工作方案,责任到人。

    (2)各教学单位进行考场编排。编排过程中要注意考场容纳量;对监考教师、考生人数、考场、考场座位数、考试时间等要合理精细安排,反复核查,避免监考人员冲突、考试场地冲突、考试时间冲突、漏编排、错编排等现象发生。

    (3)监考老师安排原则,20人(含20人)以下考场安排1人监考,20人以上考场安排2人监考。任何考场考生数不得超过60人。

     2.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皖新院教〔2012〕9号)、《安徽新华学院督查处理规定(试行)》,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学生考前动员会,对师生进行教风、学风、考风教育;认真做好课程考试命题、试卷管理及考试组织等有关准备工作,布置和落实期末考务工作。

    3.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师命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开展命题工作。试卷最少需要提供A、B卷,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各教学单位自行审核试卷,依据《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试卷格式、题型、题量、覆盖度等方面严格把关,实行系主任审核签字和教学副院长审核鉴定制,填写《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审核表》(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4.各教学单位负责试卷的印制、装订、装袋、保管、保密、发放工作。试卷格式终审人凭《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审核表》对试卷进行格式上的最终检查,并填写《试卷审核清单》(二级学院用)(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考前一周,教学秘书须将《试卷审核清单》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于考前5天,按10%的比例抽查试卷审核质量。

     5.考试过程中,系主任、课程组组长承担课程主考的任务,检查有无试卷错误、印刷不清、试卷份数不足、考试材料(草稿纸)短缺等问题;考试结束环节检查各考场试卷是否全部收回,有无其他特殊意外情况。辅导员要跟踪检查,全面了解班级学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表现,加强学生学风、考风的监管力度。

    6.监考教师一式两份字迹清晰填写《考场记录表》(有违纪考生记录的需多填一份留做违纪记录存档)。《考场记录表》一份随试卷装订,一份按教务处要求由教学秘书安排人员收集整理,待全部课程考试结束后报教务处。

    7.巡考人员如实填写《巡考记录表》一份(有违纪教师或违纪考生记录的需一式两份,一份总体存档、一份做违纪记录存档),《巡考记录表》由相关考试组织单位或课程归属单位教学秘书安排人员收集整理,待全部课程考试结束后报教务处。

    8.涉及违纪教师或违纪考生的《考场记录表》或《巡考记录表》,务必在考试结束后一小时内携同作弊材料、《安徽新华学院作弊考生统计表》或《安徽新华学院违纪监考教师统计表》一起报教务处,以便及时通报。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配合督查督导处、教务处及时完成对违纪教师、违纪考生的处理。

    9.全部考试结束后,教学秘书安排人员将《安徽新华学院旷(缺)考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教务处。

    10.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须及时组织教师阅卷、评分及进行试卷分析。原则上要求以课程组为单位集体阅卷和评分,必须抽取不少于10%比例的试卷用铅笔预评阅,并根据预评情况适当调整评分标准。阅卷完成后组织教师交叉检查,确保阅卷、评分公正、合理、准确。

    11.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