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学籍预警处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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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和学风建设,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根据《安徽新华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决定进行2016-2017学年度学籍预警处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安徽新华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参考《教务处统计2016-2017学年度课程补考后不合格学生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2016-2017学年度学籍预警处理学生名单一览表》(附件2),梳理核实学籍预警处理学生名单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于10月16日(周一)17:00前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至教务处徐子龙老师处。

       二、请各二级学院在上报《2016-2017学年度学籍预警处理学生名单一览表》之前,提前告知学生并做好沟通工作。

       三、经学校研究确定的学籍预警处理最终结果,由学校发文通告,各二级学院依据发文通告执行如下:

       1、对受到预警处理的学生,须在1020前办理跟班试读、留级、退学手续。由二级学院学管秘书填写《安徽新华学院学籍预警处理通知书》(附件3)一式两份,经教务处签章后,存根由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分别存档,“通知书”一份交学生本人,一份由二级学院学管秘书负责寄送至学生家长。

       2、对于留级的学生,按低年级人才培养方案重新修读课程。对前期修满70分或良好及以上的课程,可于该课程开设学期开学后一周内申请免修,按原成绩计算。

       3、跟班试读和留级的学生考察期为一个学年。若在此期间一旦出现达到预警情况,则分别按留级和劝退学处理。

       4、对受到劝退处理的学生,由行政副院长负责要求辅导员一定要通知到学生家长。二级学院负责人、学管秘书、辅导员要做好学生与家长的思想工作,征求学生本人意见,如不愿退学,可申请留级试读,但必须由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承诺在校刻苦学习,申请留级试读考察期为一个学年。

       5、各二级学院于1026日前召开学籍预警处理专题通报会议,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要与学生家长、学生本人座谈和沟通,做好详细记录并填写《安徽新华学院学籍预警处理谈话记录表》(附件4)。

       6、二级学院教学部门与行政部门应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根据预警处理情况,帮助学生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和改进办法,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学习的主动性,共同做好被预警处理学生的转化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各二级学院对学籍预警的转化效果与经验进行总结分析,研究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的办法与措施,并将最终处理情况和总结报告于1028前报至教务处徐子龙老师处。

       7、各二级学院应建立学籍预警资料归档制度,注意过程性材料的留存与保管,并由学管秘书专人负责。

       附件:1. 《教务处统计2016-2017学年度课程补考后不合格学生信息表》

                   2. 《2016-2017学年度学籍预警处理学生名单一览表》

                   3. 《安徽新华学院学籍预警处理通知书》

                   4. 《安徽新华学院学籍预警处理谈话记录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