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网上评教及评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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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校“教”与“学”的情况,分析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学期将继续开展网上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评学组织

        1.学校成立由教务处处长担任组长的评教、评学工作领导组,全面检查各教学单位评教、评学组织及实施过程。

        2.各教学单位应成立由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教学秘书、系主任(副主任)、各班级辅导员等任组员的评教、评学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评教、评学组织开展工作及分析报告的撰写。

二、评教、评学对象

        本学期全体授课教师及所有全日制在校班级学生。

三、评教、评学时间

        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29日

四、评教、评学流程

        见附件。

五、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召开学生网上评教和教师网上评学动员会,组织学生、教师了解相关内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尊师重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各教学单位应督促教师、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评学、评教。学生应按自己的意愿评教,严禁拒评、代评、恶意评教,对无故不参加评教的学生,教务处将限制其网上查询本学期课程考试成绩、下学期课程表及自主选课等权限。同时,教务处也将在评教、评学工作结束后公布各教学单位教师、学生参评情况,对参评率较低的教学单位给予通报。

        3.各教学单位应对本单位评教、评学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一篇全面的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应包括:参与情况、结果分布、存在问题、对策建议、个案典型等,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应区别分析。

        4.为进一步发挥评教、评学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学校将把评教情况纳入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和教学评奖评优的重点考核范畴,并作为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的重要依据;同时评学情况也应作为衡量班级学风建设的重要依据。

 

附件:1.安徽新华学院教师网上评学指南

           2.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网上评教指南

           3.评教及评学情况分析总结(参考模板)

 

 

教务处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