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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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提高实验室设备的利用率,根据《安徽新华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皖新院教〔2014〕16号)(附件1)要求,现将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指导老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保障实验室开放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验室利用情况,结合自身实验室资源对利用率较低的实验室进行整改,对相关功能进行整合。各教学单位要树立资源共享理念,打破学院、学科、专业局限,要系统的把握好实验教学实验管理,要发挥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教师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开发更多的实验项目,更新实验手段,增加实验教学内容,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全面提高实验室及设备利用率。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教务处将严格控制其进行实验室申报。

    三、各教学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需求,合理安排本学期实验室开放。要求由各教学单位列出可供开放实验室的相关信息,将自主开放实验室信息通过多种手段(海报、LED、学院网站等)向学生公布,并接受学生报名。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选择合适的开放项目报名参加,某个时间段的实验室开放原则上要求报名人数达到10人及以上,教学单位才安排开放。教学单位最终确定信息,填写《安徽新华学院自主开放实验安排表》(附件2),纸质版(盖章)于43(星期二)下班前交至教务处方骥飞,电子版发至方骥飞企业微信。

    四、对于预约开放的实验室,提前1个星期填写《安徽新华学院预约开放实验申请表》(附件3),交教务处备案。

    五、实验室开放期间,指导老师和实验学生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所开设的实验项目,并填写《安徽新华学院实验室开放记录表》(附件4),留教学单位备查。

    六、实验项目完成后,参加实验的学生向实验室提交相关成果,如实验报告、仿真结果、作品等。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实验开放项目、参加学生数、开放时间等内容的书面记录。每学期期末,各教学单位将本学期实验室开放情况以书面形式总结上报教务处。

 

附件:1.《安徽新华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

      2.安徽新华学院自主开放实验室安排表

      3.安徽新华学院预约开放实验室申请表

      4.安徽新华学院实验室开放记录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