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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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临近结束,我校各课程理论及实践教学环节将陆续结束,经研究决定,将在6月19日至6月24日期间进行期末考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组织领导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的组织落实工作,把期末考试作为本学期期末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加强考风考纪作为培养良好学风的大事来抓。

        为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组和工作组,加强对期末考试工作的指导与协调,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实行校院二级巡考和系级检查制度,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

        (一)考试工作领导组

        组长:杨世国

        副组长:李志远

        成员:方达宪、卢胜、张国升、谢昭新、孙太清、任静生、孙家启、程家兴、吴兆雪、王士赵、范东生、朱兆建、翟荣兵、高长法、陈义盛、王琦进

        (二)考务工作组

        组长:李志远

        成员:教务处工作人员、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或院长助理、教学秘书

        (三)校院两级巡查组

        1.校级巡查组:由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督查督导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成员组成,巡查二级学院(单位)考试组织情况、考试过程中考场秩序维护、二级巡考是否到位等;

        2.二级学院巡查组:由教学单位院长(主任)、教学副院长(助理)、行政副院长、教学秘书、行政秘书、学管秘书、教务员、辅导员等组成,巡查考前准备情况,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考生座位分布是否合理,考场清场是否彻底,考生证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就座等。

        教学副院长(助理)、教学秘书、教务员重点负责监控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是否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行政副院长、行政秘书、学管秘书、辅导员等考前加大加强考风考纪宣传;系级及辅导员巡查要确保到位等。

        二、考试时间

        1.考试时段:

        6月19日、6月21日至6月23日每日三场:

        第一场8:00-10:00;第二场10:30-12:30;第三场14:30-16:30

        6月24日一日两场,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场8:00-10:00;第二场10:30-12:30

        2.部分公共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考试时间

课程

年级专业

6月19日

8:00-10:00

大学英语(4)

2013级非英语专业本科

体验英语

2014级专升本(土木、国贸)

大学英语(2)

2014级非英语专业本科

6月21日

8:00-10:0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2)

2013级本科各专业(除2013级国教院本科)

6月21日

14:30-16:3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014级本科各专业(除2014级国教院本科)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专)

2014级专科各专业、2014级国教院本科

6月22日

14:30-16:30

大学物理A(1)

2014级理工本科

大学物理C

2013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

6月23日

8:00-10:00

高等数学(工程类)(2)

2014级理工类专科

高等数学A(2)

2014级理工类本科

线性代数A

2014级药学类本

6月23日

10:30-12:30

经济应用数学(2)

2014级经管类专科(含五年一贯制)

线性代数B

2014级经管类本科

注:6月13日上午英语四级考试、6月13日下午英语六级考试、6月14日下午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6月15日至6月26日计算机等级考试陆续机试;

              6月27日计算机等级考试笔试。

         3.为减缓期末大考的压力,凡在第15周之前结束的考试课程建议由各课程归属单位及时安排先行考核。

         4.所有考查课安排在2015年6月18日(第16周周四)之前完成,采取抽空或随堂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安排考试时间和监考人员,并报教务处备案。闭卷考查课程试卷质量由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把关,考试时须填写《考场记录表》。

         5.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进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涉及考核方式改革的,根据《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期末考务工作组织与要求

        1.本次期末考试,均由各课程归属单位自行组织安排。6月9日前,由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将考试安排总表挂网公布。

        (1)5月25日前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配合教务处完成考场信息和考试课程设置等信息维护;

        (2)各教学单位制定期末考试工作方案,责任到人,并明确本单位期末考试考务工作会议的时间、地点,于5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教务处;

        (3)5月26日至5月29日,各教学单位进行考场编排。编排过程中要注意考场容纳量;对监考教师、考生人数、考场、考场座位数、考试时间等要合理精细安排,反复核查,避免监考人员冲突、考试场地冲突、考试时间冲突、漏编排、错编排等现象发生。

        (4)期末考试中由于监考教师人数有限,20人(含20人)以下考场安排1人监考,20人以上考场安排2人监考。任何考场考生数不得超过60人。

        (5)6月3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考场安排总表和巡考安排表按统一格式要求报教务处备案(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不得拖延。

        2.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皖新院教〔2012〕9号)、《安徽新华学院督查处理规定(试行)》,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学生考前动员会,对师生进行教风、学风、考风教育;认真做好课程考试命题、试卷管理及考试组织等有关准备工作,布置和落实期末考务工作。

        3.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师命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开展命题工作。试卷最少需要提供A、B卷,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各教学单位自行审核试卷,依据《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试卷格式、题型、题量、覆盖度等方面严格把关,实行系主任审核签字和教学副院长审核鉴定制,填写《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审核表》(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4.各教学单位负责试卷的印制、装订、装袋、保管、保密、发放工作。试卷格式终审人凭《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审核表》对试卷进行格式上的最终检查,并填写《试卷审核清单》(二级学院用)(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6月4日前,教学秘书须将《试卷审核清单》复印件报送至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于考前10-15天,按10%的比例抽查试卷审核质量。

        各教学单位试卷格式终审人如下:

 

 

教学单位

试卷终审人

教学单位

试卷终审人

信息工程学院

白燕奇

公共课程部

何亚梅

动漫学院

刘刚

药学院

华芳

电子通信工程学院

李红星

外国语学院

王薇

国际教育学院

黄喆

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

孙鹏飞

商学院

张虹

思政部

董丽娟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王艳华

 

 

 

        考试前,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或教学秘书从两套(或两套以上)的试卷中随机抽取一套试卷作为考试试卷,并由教学秘书安排人员到文印室印制。试卷抽取情况不得提前告知任课教师。

        各教学单位试卷印制时间安排如下:

 

 

印制时间

单位

印制时间

单位

6月8日(周一)

外国语学院

6月13日(周六)

公共课程部

6月9日(周二)

外国语学院

药学院

动漫学院

6月14日(周日)

电子通信工程学院

6月10日(周三)

思政部

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

6月11日(周四)

思政部

6月15日(周一)

国际教育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商学院

6月12日(周五)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6月16日(周二)

商学院

 

         5.考试过程中,系主任、课程组组长承担课程主考的任务,检查有无试卷错误、印刷不清、试卷份数不足、考试材料(草稿纸)短缺等问题;考试结束环节检查各考场试卷是否全部收回,有无其他特殊意外情况。辅导员要跟踪检查,全面了解班级学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表现,加强学生学风、考风的监管力度。

        6.“监考教师1”承担领交卷任务,各教学单位领卷点及联系人如下:

 

 

课程归属单位

领卷点

联系人

办公室电话

电子通信工程学院

教14(202)

张伟伟

2139

信息工程学院

教13(206)

白燕奇

2459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实1(106)

王海霞

2239

商学院

教6(413)

张虹

2359

外国语学院

公共英语

教10(310)

严耀洲

2579

专业课(英语、日语)

教10(311)

王薇

2539

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

 教8(406)

黄夏穗

2826

药学院

教4(310)

华芳

2736

动漫学院

教11(214)

周思宁

2849

国际教育学院

教7(107)

黄喆

2089

公共课教学部

教3(422)

何亚梅

2727

思政部

教4(203)

董丽娟

2088

 

        7.各教学单位填写《安徽新华学院作弊考生统计表》,每场考试结束后一小时内将《考场记录表》复印件和作弊材料报教务处。

        8.巡考人员每场考试结束后1小时内将《巡考记录表》、《安徽新华学院作弊考生统计表》及《安徽新华学院违纪监考教师统计表》报教务处。  

        9.全部考试结束后,教学秘书将《安徽新华学院旷(缺)考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教务处。《考场记录表》随试卷装订,一份按教务处要求整理完备报教务处。

        10.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须及时组织教师阅卷、评分及进行试卷分析。原则上要求以课程组为单位集体阅卷和评分,必须抽取不少于10%比例的试卷用铅笔预评阅,并根据预评情况适当调整评分标准。阅卷完成后组织教师交叉检查,确保阅卷、评分公正、合理、准确。

        11.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配合督查督导处、教务处及时完成对违纪教师、违纪考生的处理。

        12.成绩录入软件端口开放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6月28日,专聘教师可在校外登录系统登分。学生成绩栏不允许空格,任课教师登录成绩完毕后,须下载所登录成绩(一式两份)签字后,随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和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交课程归属学院。任何授课教师不得延误成绩登录。

        13.2015年7月3日前,各班辅导员统计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三门及以上课程成绩不及格学生名单,填写“预警通知书”,并通知到学生本人。

        14.考试工作完成后,任课教师应按照《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对试卷进行分析、整理、装订和归档。

        15. 2015年8月29日、8月30日两天进行本学期课程补考,请各教学秘书、辅导员负责通知,提醒补考学生暑假期间加强复习。

        16.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