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4号)、《2014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为切实做好我校有关项目的遴选推荐和材料准备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专业建设类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2.特色专业
(二)课程建设类
3.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
4.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建设项目
5.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6.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7.教坛新秀
8.教学名师
9.教学团队
10.名师(大师)工作室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1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12.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1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五)卓越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类
14.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1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一步:8月13日-9月5日,各教学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对照《申报指南》进行遴选,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相应项目申报书。各教学单位于9月5日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至相关部门。创新项目报送至科研处,创业项目报送至学生处,其它各类项目均报送至教务处。纸质稿1份,电子稿同时发送。逾期不接收,责任自负。
第二步:9月6日—9月15日,学校整理材料,召开“质量工程”领导小组会议,组织有关专家对各教学单位申报材料进行逐项评审,择优遴选,确定省级“质量工程”推荐项目。
第三步:9月16日—9月20日,被推荐项目进一步完善修改上报材料,并上报教务处。
第四步:9月21日—22日,教务处登陆省“质量工程”网络管理平台上传电子材料。
三、有关要求
1.省教育厅和学校高度重视本年度的“质量工程”申报工作,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第一责任人,广泛宣传和动员,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广大青年教师的积极性,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对照项目类别和《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研究,根据本院(部)重点发展专业或拟打造的特色,总结经验、凝练特色、加强指导,提高申报项目的整体水平。
2.各教学单位应统筹协调好“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及项目验收的关系,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此次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时间与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3.各种申报材料及有关附件材料,各单位务必进行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有关项目3年申报资格。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刘新妍,内线电话:2138。
许苗苗,内线电话:2138。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通知和相关附件
教务处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