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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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实验教学条件,加强实验室建设,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启动201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建设的指导原则

        (一)目标明确,突出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要符合学校发展及学科专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符合教育教学改革的新理念新思路。详细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建设计划,理清建设思路,突出提高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开出比率的重点。

        (二)合理定位,突出特色。实验室建设既要立足现实需要,又要着眼未来发展, 坚持以教学为主,兼顾科研,有一定的前瞻性。突出实验室建设思路、模式、设计、管理等方面的特色,有效支撑应用型人才培养,打造优势特色专业群。

        (三)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结合现有基础条件和学科发展需要, 全盘考虑,解决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有效协调人、财、物的综合运用,合理安排实验室建设总体目标和分步实施计划,分期分批安排仪器设备的添置计划。同时,必须明确实验室建设的重点项目,在保证重点项目的同时,兼顾其它项目的建设。

        (四)资源共享,提高效益。实验室建设要根据学校的实际,区别不同专业、不同学科的特色和优势。同时,对实验室建设项目必须合理规划,精打细算,认真贯彻因校制宜、因院制宜、勤俭办学的方针。为提高投资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应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及现有资源,发挥企业及现有仪器设备的作用。

        二、申报时间及审批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调研申报。2015年6月26日前,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及学科建设规划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广泛的调研工作,学习其他高校、科研院所或相关企事业单位实验室建设的经验,充分论证,认真填写《安徽新华学院201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书》(见附件)。为更加有效地推进实验室建设工作,教务处将201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书做了调整,请各单位认真仔细填写,并于6月26日下班前将纸质稿(1份)和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王志老师处。

        (二)教务处初审。2015年7月4日前,教务处根据2015年度实验室建设经费总预算及实验室建设的总体原则和具体要求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安徽新华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书》进行初审。各申报单位根据初审意见,利用假期时间进行认真细致的调研、考察及论证工作,对本单位的建设项目书进行修改,并于9月26日前将纸质稿(5份)和电子稿报送教务处王志处。

        (三)专家论证。学校成立实验室建设论证专家组,于2015年10月31日前,对各单位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和详细论证,拟定201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

        (四)立项建设。教务处将拟定的201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报送学校领导和集团公司领导审定后予以立项建设,并计划于2016年8月底全面完成实验室建设项目。

 

        附件:安徽新华学院201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书

 

教务处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