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运行管理,做好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老生排课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课具体要求
1. “思政类”公共课安排如下:
2013级本科开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总学时32,教学周1-8周,周学时4;开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总学时24,教学周9-14周,周学时4,实践教学穿插进行。
2.除艺术类课程、实验类课程外,一般不允许4节连排,周课时是奇数的课程做单双周安排。
3.艺术类课程可以阶段性排课,小于36学时的课程可以半学期排课。
4.班级教学上午1-2节课不宜空堂;周三下午为政治学习、教研交流时间,全校一律不予排课;对于周课时较多的专业,周一至周五晚上、周六可用于排课。
5.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原则上晚上不予连排3节课。
6.学生和教师的每日课时数应保持相对平衡,避免出现过于集中的现象。
7.排课时应注重全局考虑,尽量使教师和教室得到最大化利用;同时,应注重课表的合理性,避免出现课间教师“前后跑动”的现象。
8.课表排定后,原则上不予更换授课教师。若开课前确需更换授课教师,必须由系主任(副主任)签字,经二级学院(部)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具体时间要求
1.第12-13周:教学计划录入正方系统;
2.第12-14周:落实老生教学任务,尽量选择授课经验丰富、评教结果较好及高职称教师授本科课程;
3.第13-15周:将授课教师录入正方系统;
4.第16-17周:集中安排授课时间和地点;
5.第18周:课表定稿、公布。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按时、保质完成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老生排课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平稳有序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教务处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