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学管理人员专题培训 (第三期)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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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校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促进教学管理规范和创新,也为新一轮教育教学思想观念大讨论提供学习交流平台,根据学校2018年度培训工作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学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第三期),现将具体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教学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的重要意义

     新时代背景下,如何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是学校发展面临的紧迫问题。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本次专题培训作为一次学习提高、转变观念、统一认识、改革创新的过程,围绕主题,认真、广泛、深入、有效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二、培训主题

     贯彻落实“两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三、培训对象

     各二级学院院长、执行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分管教学)、教学秘书、实验实训主管、系主任/系副主任,通识教育部、思政部副主任/主任助理;教务处、评建办、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全体成员。

     四、培训安排

     计划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本次教学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即从2018年11月中旬开始,到2018年12月上旬结束,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讨论(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2月3日)

     1.学习内容:《教学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第三期)学习材料汇编》等新时代本科教育的相关文件。

     2.学习形式:可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小组研讨等多种形式。

     3.学习成果:各二级学院执行院长、院长,通识教育部、思政部主任,教务处、评建办、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围绕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等主题,每人撰写学习心得1篇(3000-5000字),于2018年12月5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整理,汇编成册,作为学习成果进行交流共享。

     第二阶段:集中培训(2018年12月上旬)

     学校拟邀请省内外部分高校专家及校内专家作关于教育教学改革、新工科、新商科等建设的专题讲座;各教学单位结合学习讨论情况汇报本单位教学改革思路。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加强教学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是提升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是加强教学管理团队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学习讨论和集中培训,确保培训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濮明月、孟令怡,内线:72138。

 

 

                                         教务处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