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于4月14日(周六)、15日(周日)两天进行2018届毕业生毕业前清考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及领导
1.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仿伦
副组长:孙成伟
成员: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负责教学工作的院长助理
2. 考务工作小组
组长:孙成伟
成员:张琳琳、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
二、考试时间
4月14日(周六)、15日(周日)
上午:8:00—10:00 10:10—12:10
下午:13:30—15:30 15:40—17:40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负责统计2018届毕业生清考人次、课程等,注意统计少数2017届毕业生毕业后补考人次并通知到位,告知考生若毕业前补考旷考将不再有补考机会;辅导员负责开具《补考通知单》告知补考学生何时何地参加何门课程补考,《补考通知单》要准确填写,不得有误(《补考通知单(存根)》交各教学秘书备案存档);告知考生必须持①《补考通知单》、②学生证、③身份证或考试证,方可参加考试;
2. 4月3日前,各教学单位报送清考学生名单及清考课程安排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至教务处张琳琳处;
3. 教务处将各教学单位的清考安排表统一汇总编排,经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三次核对后,于4月8日在学校网站上发布《安徽新华学院2018届毕业生毕业前清考安排表》;
4.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课程考试清考命题工作,填写《试卷审核清单》,教务处按10%的比例抽审试卷质量,试卷标准参考毕业生毕业前清考试卷样卷(附件1);
5.各教学单位考前认真组织召开考前动员会和考务培训会,布置和落实清考考务工作;
6. 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及时组织教师阅卷、评分及试卷分析,原则上要求以课程组为单位集体组织阅卷和评分,严格按照学校阅卷、评分的规范要求进行,阅卷完成后组织交叉检查,确保阅卷、评分公正、合理、准确;
7. 请各教学单位填写2018届毕业生清考成绩统计表(附件2),并于4月26日上午下班前提交至教务处徐子龙处;
8. 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上报《安徽新华学院作弊考生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安徽新华学院旷(缺)考考生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考场记录表》(纸质版)、《巡考记录表》(纸质版)至教务处张琳琳处。
9.请各二级学院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清考工作,要求相关辅导员通知到每一名参加清考的学生,要求学生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认真复习,按时参加考试。
特此通知
附件:1.毕业生毕业前清考试卷样卷
2.2018届毕业生清考成绩统计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