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充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不断提高课程建设的整体水平,学校决定对到期的校级精品课程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1年延期一年验收的精品课程、2012年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情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形成特色以及经验分析、项目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所需材料
1.安徽新华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总结报告书(见附件2)。纸质稿一式两份,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刘新妍OA中。
2.课程网站网址。网站内容具体包括:
(1)课程简介:包括课程定位、课程理念、历史沿革、建设规划、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等;
(2)教师队伍:包括整个课程团队的介绍综述;课程负责人介绍、照片等;主讲教师列表或每人介绍;教师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教学队伍结构及整体素质、青年教师培养等情况;
(3)教学大纲;
(4)授课教案、讲稿、课件(包括电子教案、讲稿、课件);
(5)作业习题;
(6)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包括实践教学内容与方法、实践教学环境的先进性与开放性、辅助教学环节条件);
(7)授课录像(教学录像的上网技术标准参照国家级精品课程要求,详见http://www.axhu.edu.cn/jpkc/channels/58.html;至少3人的教学录像);
(8)网站采用PHP 5.2语言编写,后台数据库使用MYSQL语言编写。
(9)同行专家及学生评价(若是纸质稿,请进行扫描或拍照转换成电子稿);
(10)本课程特色描述。
四、验收方式
采用项目组自查自评与学校组织专家对精品课程进行评查的方式进行。
1.课程组自查自评。课程建设负责人认真总结课程立项建设以来的建设成效,并对照精品课程验收标准(见附件3),完成安徽新华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总结报告书。
2.教学单位验收。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精品课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并于4月13日前,将本单位的精品课程验收的“总结报告书”和相关支撑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刘新妍处(教务处不接收个人上报的材料)。
3.4月16日前,教务处组织力量审核上报材料的规范,并反馈材料审核情况,对审核不通过的限时整改。
4.4月20日前,教务处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会议汇报的准备,具体事宜以会议通知为准。
五、几点说明
1.各教学单位应杜绝“重申报、轻建设”现象,高度重视“质量工程”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应结合结项验收,及时总结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凝练特色。各项目负责人在填写“总结报告书”时,应认真总结、深度挖掘、高度凝练。
2.学校今年原则上不接受各项目的延期申请,如确有特殊原因,可填写《安徽新华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4),申请延期一年,但应详细说明原因,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若无建设进展的取消建设资格。已延期建设的项目,不得再申请延期。
3.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将给予该项目相应称号,并在后期相关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上优先资助。
4.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取消建设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适当核减项目所属单位下一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指标。
5.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汪青联系。
附件:1.2015年度校级精品课程验收一览表
2.安徽新华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总结报告书
3.安徽新华学院精品课程验收标准
4.安徽新华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
教务处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