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我校双语教学课程的管理,遴选建设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适当的双语教学课程,进一步拓展学生的国际化视野,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双语教学课程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含已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双语课程项目)。
(二)外语专业及外语类、留学生类课程除外。
二、认定条件
(一)主讲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讲授过所开设课程,教学效果良好,有较为深厚的外语语言功底,可流畅运用外语进行授课和交流。
(二)课程优先选用原版教材,课程的讲授、课堂讨论、作业和考试等教学环节及教案讲稿、课件等教学资料中使用外语,并以外语为主要教学语言,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总学时的50%及以上。
三、认定程序
(一)课前申请:教师填写《安徽新华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将申请表、课程教材、课件、教学大纲、教案讲稿、课程简介等相关教学资料提交至课程所在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于3月1日前将申请表及全套教学资料报送至教务处冯雪峰老师处。
(二)课中监督:教务处将利用期中教学检查、问卷调查等形式,以及不定期的开展听课、看课等方式,对实施双语教学的课程进行质量监控。
(三)课后评价:课程结束后将根据课中监督、课程学生评教、学生座谈会、班级信息员反馈等情况,对双语教学课程给予评价及认定。
四、认定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双语教学课程建设工作,结合专业评估要求,以双语教学课程认定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我校双语教学水平及课堂教学质量。
(二)2019年即将接受专业评估的专业,至少申报1门双语教学课程。
(三)每位教师每学期最多申请1门双语教学课程。
(四)每学期末学校将对双语教学课程进行评价及认定,经评价,达到合格的课程,学校将根据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在省校级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申报时,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若评价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该门课程下一学期的双语教学申请。
附件:安徽新华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
教务处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