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查与评价,也是检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根据《安徽新华学院学生违规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皖新院〔2017〕51号)《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皖新院〔2017〕4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与附件2)。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组织领导
为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组和工作组,加强对期末考试工作的指导与协调,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实行校院二级巡考和系级检查制度,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
(一)考试工作领导组
组长:蔡冬梅
副组长:孟翠翠
成员: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二)考务工作组
组长:孟翠翠
成员:教务处工作人员、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或院长助理、教学秘书
(三)校院两级巡查组
1.校级巡查组:由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督查督导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成员组成,巡查二级学院(单位)考试组织情况、考试过程中考场秩序维护、二级巡考是否到位等;
2.院级巡查组:由教学单位执行院长(院长、主任)、教学副院长(助理)、行政副院长(助理)、教学秘书、行政秘书、学管秘书、教务员、辅导员等组成,巡查考前准备情况,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考生座位分布是否合理,考场清场是否彻底,考生证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就座等。
教学副院长(助理)、教学秘书、教务员重点负责监控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是否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行政副院长、行政秘书、学管秘书、辅导员等考前加大加强考风考纪宣传;系级及辅导员巡查要确保到位等。
二、考试时间
1.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每日两场:
第一场9:00-11:00;第二场14:30-16:30。
2.所有考查课安排在2020年1月10日之前完成,采取抽空或随堂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安排考试时间和监考人员,并报教务处备案。闭卷考查课程试卷质量由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把关,考试时须填写《考场记录表》。
3.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进行课程考核形式改革,涉及考核形式改革的,根据《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制定详细的方案,报请开课单位审批后执行。
4.部分通识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考试时间 |
课程 |
年级专业 |
1月11日(周一) 9:00-11:00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0本专科 |
1月11日(周一) 14:30-16:30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19级本科和20级专升本 |
1月12日(周二) 9:00-11:00 |
外国语 |
大学英语A(1) 20级非英语非艺术类本科 |
外国语 |
大学英语B(1) 20级艺术类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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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
大学英语(1) 20级非英语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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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
英语(二外)(1) 20级日语本科1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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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周二) 14:30-16:30 |
外国语 |
大学英语A(3) 19级非英语非艺术类本科 大学英语A(3) 20级非英语非艺术类专业专升本 |
外国语 |
大学英语B(3) 19级艺术类本科 20级环境与设计专业专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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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
英语(二外)(3) 19级日语本科1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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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3日9:00-11:00 |
大学物理A(2) |
19理工类本科 |
大学物理B |
19信息学院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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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物理C |
19医药类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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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应用数学(1) |
20电商五贯、20电商专、会计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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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工程类)(1)(重修班) |
19级理工类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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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3日14:30-16:30 |
高等数学B(1) |
20经管类本科 |
高等数学C |
20理工类专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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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C |
20经管类专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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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C |
20数媒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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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A(1)(重修班) |
19级理工类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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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4日9:00-11:00 |
高等数学A(1) |
20理工类本科 |
高等数学(工程类)(1) |
20理工类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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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重修班) |
18级理工类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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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应用数学(1)(重修班) |
19级经管类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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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4日14:30-16:30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
19理工类本科 |
概率论 |
19大数据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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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C |
20医药类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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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性代数A(重修班) |
18理工类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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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另行通知 |
实验物理A、实验物理B |
19电院本、信息本 |
三、期末考务工作组织与要求
1.本次期末考试,由教务处联合各课程归属单位组织安排,采取新正方教学管理系统进行集中排考。1月4日,期末大考安排总表挂网公布。
(1)12月31日前,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安排人员配合教务处完成考场信息和考试课程设置等维护。
(2)12月28日至12月31日,各教学单位进行考场编排,如有设立诚信考场的教学单位,请提前报备教务处。编排过程中要注意考场容纳量,每个考试场次应均匀分配;对监考教师、考生人数、考场、考场座位数、考试时间等要合理精细安排,反复核查,避免监考人员冲突、考试场地冲突、考试时间冲突、漏编排、错编排等现象发生。
(3)期末考试中由于监考教师人数有限,20人(含20人)以下考场安排1人监考,20人以上考场安排2人监考。考场考生数不得超过60人。考虑疫情,应尽量考虑使用大教室,保证学生间隔距离。
(4)各教学单位制定期末考试工作方案,责任到人,并明确本单位期末考试考务工作会议的时间、地点,于1月8日前将工作方案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教务处。
2.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皖新院〔2017〕49号)、《安徽新华学院督查处理规定(试行)》,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学生考前动员会,对师生进行教风、学风、考风教育;认真做好课程考试命题、试卷管理及考试组织等有关准备工作,布置和落实期末考务工作。
3.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师命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开展命题工作。试卷最少需要提供A、B卷,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各教学单位自行审核试卷,依据《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试卷格式、题型、题量、覆盖度以及A、B卷重复率等等方面严格把关,实行系主任审核签字和教学副院长审核鉴定制,填写《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审核表》(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4.各教学单位负责试卷的印制、装订、装袋、保管、保密、发放工作。试卷格式终审人凭《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审核表》对试卷进行格式上的最终检查,并填写《试卷审核清单》(二级学院用)(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12月31日下班前,教学秘书须将《试卷审核清单》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于考前8-12天,按10%的比例抽查试卷审核质量。
各教学单位试卷格式终审人如下:
教学单位 |
试卷终审人 |
教学单位 |
试卷终审人 |
信息工程学院 |
刘雪 |
财会与金融学院 |
孙马莉 |
艺术学院 |
王静 |
通识教育部 |
刘娟 |
电子通信工程学院 |
陈璟 |
药学院 |
陶阿丽 |
国际教育学院 |
黄喆 |
外国语学院 |
高芬 |
商学院 |
张虹 |
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 |
陈莉 |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
汪睿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章凤萍 |
考试前,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或教学秘书从两套(或两套以上)的试卷中随机抽取一套试卷作为考试试卷,并由教学秘书安排人员到文印室印制。试卷抽取情况不得提前告知任课教师。
各教学单位期末大考试卷印制时间安排如下:
印制时间 |
单位 |
印制时间 |
单位 |
12月28日(周一)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2月29日(周二) |
外国语学院 |
12月30日(周三) |
通识教育部 |
12月31日(周四) |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
1月4日(周一) |
财会与金融学院 |
1月5日(周二) |
药学院 |
艺术学院 |
信息工程学院 |
||
1月6日(周三) |
电子通信工程学院 |
1月7日(周四) |
商学院 |
国际教育学院 |
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 |
5.考试过程中,系主任、课程组组长承担课程主考的任务,检查有无试卷错误、印刷不清、试卷份数不足、考试材料(草稿纸)短缺等问题;考试结束环节检查各考场试卷是否全部收回,有无其他特殊意外情况。辅导员要跟踪检查,全面了解班级学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表现,加强学生学风、考风的监管力度。
6.“监考教师1”承担领交卷任务,各教学单位领卷点及联系人如下:
课程归属单位 |
领卷点 |
联系人 |
办公室电话 |
|
电子通信工程学院 |
教14(402) |
张旗 |
72139 |
|
信息工程学院 |
教13(210) |
聂欢欢 |
72459 |
|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
实1(312) |
杨秀红 |
72212 |
|
财会与金融学院 |
教12(318) |
张蓉 |
72350 |
|
商学院 |
教5(418) |
张静 |
72336 |
|
外国语学院 |
公共英语 |
教10(311) |
郝亮 |
72539 |
专业课(英语、日语) |
教10(305) |
葛桢桢 |
72539 |
|
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 |
教8(405) |
黄夏穗 |
72826 |
|
药学院 |
教4(104) |
李胜男 |
72736 |
|
艺术学院 |
教11(212) |
程梦君 |
72849 |
|
国际教育学院 |
教7(103) |
黄喆 |
72069 |
|
通识教育部 |
教2(304) |
刘娟 |
72794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教2(410、415) |
章凤萍 |
72338 |
7.监考教师一式两份字迹清晰填写《考场记录表》(有违纪考生记录的需多填一份留做违纪记录存档)。《考场记录表》一份随试卷装订,一份按教务处要求由教学秘书安排人员收集整理,待全部课程考试结束后报教务处。
8.巡考人员如实填写《巡考记录表》一份(有违纪教师或违纪考生记录的需一式两份,一份总体存档、一份做违纪记录存档),《巡考记录表》由相关考试组织单位或课程归属单位教学秘书安排人员收集整理,待全部课程考试结束后报教务处。
9.涉及违纪教师或违纪考生的《考场记录表》或《巡考记录表》,务必在考试结束后一小时内携同作弊材料、《安徽新华学院作弊考生统计表》或《安徽新华学院违纪监考教师统计表》一起报教务处,以便及时通报。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配合督查督导处、教务处及时完成对违纪教师、违纪考生的处理。
10.全部考试结束后,教学秘书安排人员将《安徽新华学院旷(缺)考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教务处。
11.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须及时组织教师阅卷、评分及进行试卷分析。原则上要求以课程组为单位集体阅卷和评分,必须抽取不少于10%比例的试卷用铅笔预评阅,并根据预评情况适当调整评分标准。阅卷完成后组织教师交叉检查,确保阅卷、评分公正、合理、准确。
12.成绩录入软件端口将在1月24日关闭,任课教师登录成绩完毕后,须下载所登录成绩(一式两份)签字后,随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和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学生成绩栏不允许空格)交课程归属学院。任何授课教师不得延误成绩登录,若没有及时提交成绩的教师,教务处将进行强行提交成绩。
13.考试工作完成后,任课教师应按照《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放假之前完成试卷分析、整理、装订和归档的一系列工作。
14.本学期课程补考时间定于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辅导员提醒补考学生假期间加强复习。
15.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安徽新华学院学生违规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附件2:《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