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字〔2018〕54号)文件,在各教学单位推荐、教务处初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批准“电子信息工程”等8类120个项目作为2018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建设。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一、2018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获批名单(附件1)
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周期
2018年校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从2018年9月30日开始计算。其中品牌专业培育项目、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等项目建设周期为4年;精品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示范课程(翻转课堂)、精品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示范课程(项目教学法)、精品课程-校企合作共建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点)等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一般)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三、各项目建设任务书上报
1.各教学单位要尽快组织“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制定建设类项目建设计划,并于2018年12月26日前,将《安徽新华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安徽新华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承诺书》(附件3)纸质稿(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冯雪峰老师处备案,同时将电子稿上传至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2.项目建设任务书是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要紧紧围绕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对各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实施步骤、经费预算等进行科学论证,严格审核,以确保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填报说明(附件4),供填写、审核项目建设任务书时参考。
“质量工程”是事关学校长远发展的大事,是学校长足发展的基础。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各项目的建设指标和建设计划(各项目任务书),严格落实。学校将依据《安徽新华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皖新院〔2017〕101号),加大支持和管理力度,加强过程监控和结果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取消建设资格和经费支持,并限制其所在教学单位申报新的项目。
附件:1. 2018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获批名单
2. 安徽新华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
3. 安徽新华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承诺书
4. “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填报说明
安徽新华学院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