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到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字〔2017〕10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了对特色专业、示范实验实训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教改课程、教研项目等11类118个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将具体验收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验收结果分为“准予结项”、“撤项”、“延期一年”、“待二级审核”四个类别。
2.本次验收共有102个项目“准予结项”、13个项目“延期一年”、2个项目“待二次审核”、 1个项目“撤项”,具体见附件。
3.验收结果为“准予结项”和“延期一年”的项目,经费可继续使用。验收结果为“撤项”的项目,经费不允许继续使用,并对已使用经费予以追回。
4.请各项目负责人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总结经验,在组织开展后续建设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落实。
附件: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结果一览表
教务处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