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临近结束,我校各课程理论及实践教学环节将陆续结束,现将期末考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组织领导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的组织落实工作,把期末考试作为本学期期末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加强考风考纪作为培养良好学风的大事来抓。
为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组和工作组,加强对期末考试工作的指导与协调,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实行校院二级巡考和系级检查制度,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
(一)考试工作领导组
组长:杨世国
副组长:李志远
成员:卢胜、马琪、朱兆健、方纯洁、操宏华、邵玲、翟荣兵、张国升、计勇、王士赵、吴兆雪、程宏云、高长法、汪俊东、王南贵、陈义盛
(二)考务工作组
组长:李志远
成员:教务处工作人员、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或院长助理、教学秘书
(三)校院两级巡查组
1.校级巡查组:由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督查督导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成员组成,巡查二级学院(单位)考试组织情况、考试过程中考场秩序维护、二级巡考是否到位等;
2.二级学院巡查组:由教学单位院长(主任)、教学副院长(助理)、行政副院长、教学秘书、行政秘书、学管秘书、教务员、辅导员等组成,巡查考前准备情况,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考生座位分布是否合理,考场清场是否彻底,考生证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就座等。
教学副院长(助理)、教学秘书、教务员重点负责监控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是否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行政副院长、行政秘书、学管秘书、辅导员等考前加大加强考风考纪宣传;系级及辅导员巡查要确保到位等。
二、考试时间
1.考试时段
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第17周周末)、2016年1月4日至1月10日(第19周)每日三场:
第一场8:00-10:00;第二场10:30-12:30;第三场14:30-16:30
2.部分公共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考试时间 |
课程 |
年级专业 |
12月26日 8:00-10:00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014级本科 |
12月26日 10:30-12:30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015级专科 |
12月26日 14:30-16:30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015级本科 |
12月27日 8:00-10:00 |
大学英语(3) |
2014级本科(英语、艺术类专业除外) |
大学英语(3) |
2014级艺术类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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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 10:30-12:30 |
医药数理统计 |
2014级药学类本科 |
高等数学(上)(专升本) |
2015级土木专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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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 14:30-16:30 |
大学物理A(2) |
2014级理工类本科 |
大学物理B |
2014级药学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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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物理B |
2015级土木专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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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物理C |
2014级医药类本、给排水,2014级土木卓越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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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高等数学(专) |
2015级药学类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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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B(1) |
2015级制药本、数媒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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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 |
2014级财管卓越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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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 8:00-10:00 |
大学英语(1) |
2015级本科(英语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 |
大学英语(1) |
2015级艺术类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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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英语 |
2015级专升本(土木、国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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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 10:30-12:30 |
大学英语(1) |
2015级专科(英语类专业除外)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
2014级理工类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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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 14:30-16:30 |
高等数学A(1) |
2015级理工类本科 |
经管基础数学(1) |
2015级经管类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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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积分(本) |
2015级国贸专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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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高等数学(本) |
2015级药学类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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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 14:30-16:30 |
高等数学(工程类)(1) |
2015级理工类专科 |
经济应用数学(1) |
2015级经管类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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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数理统计 |
2015级药学类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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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相关时间和事件参考 1. 2015年12月19日全天(第16周周六)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共7281人次,2014级学生占80%),2015年12月20日下午(第16周周日)大学生英语B级考试; 2. 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第17周周末)科技学院网络教育进行期末考试,近3000人次(单场800人次左右),涉及监考教师近百人; 3. 2015级新生《大学英语》、理工类实验实践课等持续到第18周(12月28日至1月3日)结束; 4. 第18周周末(1日至3日)法定新年假; 5. 2016年1月6日至8日,2015级新生陆续进行计算机水平考试(机试); 6. 2016年1月10日上午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水平考试(笔试,补考,涉及2012级至2014级学生456人次)。 说明:各二级学院的专业课考试可插空编排 |
3.为减缓期末大考的压力,凡在第15周之前结束的考试课程建议由各课程归属单位及时安排先行考核。
4.所有考查课安排在2015年12月25日(第17周周五)之前完成,采取抽空或随堂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安排考试时间和监考人员,并报教务处备案。闭卷考查课程试卷质量由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把关,考试时须填写《考场记录表》。
5.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进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涉及考核方式改革的,根据《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期末考务工作组织与要求
1.本次期末考试,由教务处联合各课程归属单位组织安排。12月18日前,安排总表挂网公布。
(1)12月4日前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安排人员配合教务处完成考场信息和考试课程设置等维护,用excel表纵列报监考教师名单,备注手机号码,注意同名教师在人事处的备案称呼(如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李海霞”,在人事处备案为“李海霞(土)”),用于执行四六级监考及期末考试监考任务;
(2)各教学单位制定期末考试工作方案,责任到人,并明确本单位期末考试考务工作会议的时间、地点,于12月5日前将工作方案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教务处;
(3)12月4日至12月9日,各教学单位进行考场编排。编排过程中要注意考场容纳量;对监考教师、考生人数、考场、考场座位数、考试时间等要合理精细安排,反复核查,避免监考人员冲突、考试场地冲突、考试时间冲突、漏编排、错编排等现象发生。
(4)期末考试中由于监考教师人数有限,20人(含20人)以下考场安排1人监考,20人以上考场安排2人监考。任何考场考生数不得超过60人。
(5)12月18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考场安排总表和巡考安排表按统一格式要求报教务处备案(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不得拖延。
2.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皖新院教〔2012〕9号)、《安徽新华学院督查处理规定(试行)》,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学生考前动员会,对师生进行教风、学风、考风教育;认真做好课程考试命题、试卷管理及考试组织等有关准备工作,布置和落实期末考务工作。
3.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师命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开展命题工作。试卷最少需要提供A、B卷,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各教学单位自行审核试卷,依据《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试卷格式、题型、题量、覆盖度等方面严格把关,实行系主任审核签字和教学副院长审核鉴定制,填写《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审核表》(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4.各教学单位负责试卷的印制、装订、装袋、保管、保密、发放工作。试卷格式终审人凭《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审核表》对试卷进行格式上的最终检查,并填写《试卷审核清单》(二级学院用)(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12月18日前,教学秘书须将《试卷审核清单》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于考前10-15天,按10%的比例抽查试卷审核质量。
各教学单位试卷格式终审人如下:
教学单位 |
试卷终审人 |
教学单位 |
试卷终审人 |
信息工程学院 |
白燕奇 |
财会与金融学院 |
孙马莉 |
动漫学院 |
刘刚 |
公共课程部 |
何亚梅 |
电子通信工程学院 |
李红星 |
药学院 |
华芳 |
国际教育学院 |
黄喆 |
外国语学院 |
王薇 |
商学院 |
张虹 |
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 |
陈莉 |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
王艳华 |
思政部 |
董丽娟 |
考试前,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或教学秘书从两套(或两套以上)的试卷中随机抽取一套试卷作为考试试卷,并由教学秘书安排人员到文印室印制。试卷抽取情况不得提前告知任课教师。
各教学单位试卷印制时间安排如下:
印制时间 |
单位 |
印制时间 |
单位 |
12月21日(周一) |
思政部 |
12月28日(周一) |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
12月22日(周二) |
公共课教学部 |
12月29日(周二) |
动漫学院 |
12月23日(周三) |
外国语学院 |
财会与金融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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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周四) |
电子通信工程学院 |
12月30日(周三) |
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 |
国际教育学院 |
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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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周五) |
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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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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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试过程中,系主任、课程组组长承担课程主考的任务,检查有无试卷错误、印刷不清、试卷份数不足、考试材料(草稿纸)短缺等问题;考试结束环节检查各考场试卷是否全部收回,有无其他特殊意外情况。辅导员要跟踪检查,全面了解班级学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表现,加强学生学风、考风的监管力度。
6.“监考教师1”承担领交卷任务,各教学单位领卷点及联系人如下:
课程归属单位 |
领卷点 |
联系人 |
办公室电话 |
|
电子通信工程学院 |
教14(202) |
张伟伟 |
2139 |
|
信息工程学院 |
教13(206) |
聂欢欢 |
2459 |
|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
实1(106) |
王海霞 |
2239 |
|
财会与金融学院 |
教6(419) |
李婷婷 |
2350 |
|
商学院 |
教6(418) |
张虹 |
2336 |
|
外国语学院 |
公共英语 |
教10(210) |
崔芳 |
2579 |
专业课(英语、日语) |
教10(402) |
高芬 |
2569 |
|
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 |
教8(406) |
黄夏穗 |
2826 |
|
药学院 |
教4(310) |
华芳 |
2736 |
|
动漫学院 |
教11(214) |
樊金园 |
2849 |
|
国际教育学院 |
教7(107) |
黄喆 |
2089 |
|
公共课教学部 |
教3(422) |
何亚梅 |
2727 |
|
思政部 |
教4(203) |
董丽娟 |
2088 |
7.监考教师一式两份字迹清晰填写《考场记录表》(有违纪考生记录的需多填一份留做违纪记录存档)。《考场记录表》一份随试卷装订,一份按教务处要求由教学秘书安排人员收集整理,待全部课程考试结束后报教务处。
8.巡考人员如实填写《巡考记录表》一份(有违纪教师或违纪考生记录的需一式两份,一份总体存档、一份做违纪记录存档),《巡考记录表》由相关考试组织单位或课程归属单位教学秘书安排人员收集整理,待全部课程考试结束后报教务处。
9. 涉及违纪教师或违纪考生的《考场记录表》或《巡考记录表》,务必在考试结束后一小时内携同作弊材料、《安徽新华学院作弊考生统计表》或《安徽新华学院违纪监考教师统计表》一起报教务处,以便及时通报。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配合督查督导处、教务处及时完成对违纪教师、违纪考生的处理。
10.全部考试结束后,教学秘书安排人员将《安徽新华学院旷(缺)考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教务处。
11.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须及时组织教师阅卷、评分及进行试卷分析。原则上要求以课程组为单位集体阅卷和评分,必须抽取不少于10%比例的试卷用铅笔预评阅,并根据预评情况适当调整评分标准。阅卷完成后组织教师交叉检查,确保阅卷、评分公正、合理、准确。
12.成绩录入软件端口开放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2016年1月15日,专聘教师可在校外登录系统登分。任课教师登录成绩完毕后,须下载所登录成绩(一式两份)签字后,随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和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学生成绩栏不允许空格)交课程归属学院。任何授课教师不得延误成绩登录。
13.2016年1月16日前,各班辅导员统计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三门及以上课程成绩不及格学生名单,填写“预警通知书”,并通知到学生本人。
14.考试工作完成后,任课教师应按照《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对试卷进行分析、整理、装订和归档。
15.本学期课程补考时间定于2015-2016-2开学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辅导员提醒补考学生寒假期间加强复习。
16.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