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本科专业设置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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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02号)等文件要求,学校积极组织本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经各分院申报,学校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审议,2023年度我校拟新增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拟撤销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8月21日-27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且需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1-65872107

 

教务处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