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考试管理,近期将为我校新进教师制作监考证及巡考证,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统计需办理监考证及巡考证教师名单,填写《2018-2019-2监考证巡考证制作统计表》(见附件),于4月10日前交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至教务处;
二、请需制证教师提供标准证件照电子版(蓝底,像素需大于1M,按“单位全称-姓名”命名,如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张飞)。为保证制证质量,请提供质量较高较清晰的照片,审核后照片模糊、底色等不符合要求的需重新提供。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好照片后汇总打包,于4月10日前随《2018-2019-2监考证巡考证制作统计表》发送教务处张琳琳老师。
三、新进教师含新入职、职位变动和由其它岗位调整过来的老师。
特此通知!
附: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监考证巡考证制作统计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