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外聘教师考核及聘用审核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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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外聘教师管理,有效建立一支稳定的高水平外聘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徽新华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皖新院〔2017〕12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考核、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外聘教师聘用审核等工作,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在我校承担教学任务(含毕业论文/设计、集中性实践环节等)的外聘教师。

     (二)考核要求

     1.根据《安徽新华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皖新院〔2017〕123号)(附件1)文件要求,课程归属单位在每学期末对外聘教师进行教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外聘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填写《安徽新华学院外聘教师考核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汇总本教学单位外聘教师的考核结果,填写《安徽新华学院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于2019年1月17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杨登山处,电子版发送至其QQ或企业微信。

     3.学校将在课程归属单位考核、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学期外聘教师总人数8%左右的比例,评选校级“优秀外聘教师”,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于考核成绩排名后5%的外聘教师原则上不予续聘。

     二、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外聘教师聘用工作

     (一)聘用相关材料

     1.安徽新华学院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外聘教师汇总表(见附件4)。

     2.安徽新华学院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外聘教师相关材料,

     包括《安徽新华学院外聘教师申请表》(见附件5)、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聘用单位留存,一份报教务处备案审核。凡属续聘的外聘教师,只需提供《安徽新华学院外聘教师申请表》(一式两份)。

     3.安徽新华学院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新聘教师聘用协议,一式三份,一份外聘教师本人留存,一份聘用单位留存,一份教务处备案。

     4. 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

     (二)聘用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在落实外聘教师教学任务(课堂教学、毕业论文/设计、集中性实践环节等)时,需充分考虑2018-2019学年度两个学期总量和专业教师数量结构的要求,原则上50%以上应安排在课堂教学(一般每学年不少于10学时),落实为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不超过30%,落实为集中性实践环节的不超过20%;需充分考虑高职称外聘教师给本科生授课情况。

      2.新聘教师聘用协议的签订时间统一为2018.9.1-2021.8.31。

     3.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附件中提供的表格样式填写材料,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接收,并将材料(教学任务书除外)于2019年1月17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杨登山处,电子版发送至其QQ或企业微信;教学任务书报送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件:1.安徽新华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2.安徽新华学院外聘教师考核表

           3.安徽新华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4.安徽新华学院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外聘教师汇总表

           5.安徽新华学院外聘教师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