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校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促进教学管理规范和创新,也为新一轮教育教学思想观念大讨论提供学习交流平台,根据学校2018年度培训工作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学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第三期),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9年1月21日(周一)
二、培训地点:学术报告厅
三、培训对象:各二级学院(部)院长、执行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院长助理(分管教学)、教学秘书、实验实训主管、系主任/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务处、评建办、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全体成员。
四、具体安排
2019年1月21日(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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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内容 |
主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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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9:00—11:30 |
专题讲座 |
校外专家 |
下午 |
14:30—17:30 |
各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汇报本年度教育教学改革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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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教学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是提升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是加强教学管理团队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工作的秩序和质量。
(二)原则上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全部参加,无故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请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参加培训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签到,不得迟到,教务处安排专人负责考勤。
(四)每个教学单位汇报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需要制作PPT,汇报内容为2018年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果总结以及2019年教学单位教育教学改革的思路与总体规划。
教务处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