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高〔2013〕11号 )的文件精神,我校201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评选结果现已公布(见附件)。请各教学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尽快组织力量制定、论证项目建设计划,认真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见附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关于项目建设周期的说明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学团队、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特色专业的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三年;教学研究项目(含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项目)、规划教材建设周期为两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项目立项时间以下文日期为准。
2.填报建设任务书的时间安排
(1)2014年1月19日—2月25日,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团队制定、论证建设计划,并于2月26日前,报送至各教学单位。
(2) 2月27日—3月5日,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并于3月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刘新妍处。纸质稿1份,电子稿发送至OA。
(3)3月6日至3月12日,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
(4)3月17日前,教务处统一报送建设任务书至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教务处
201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