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材选用质量评价是监控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徽新华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决定即日起对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选用的教材进行质量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各专业所有课程选用教材。
二、评价参与人员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所有授课教师。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评价组织
1.学校成立由教务处处长担任组长的教材评价工作领导组,全面检查各教学单位教材评价组织及实施过程。
2.各教学单位应成立由教学副院长(或分管教学的院长助理)担任组长,系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学管秘书、教务员、辅导员等任组员的教材评价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教材评价、组织开展工作。
四、评价工作时间节点
2018年4月12日—2018年4月22日
五、教师、学生教材评价流程
见附件。
六、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召开教师、学生网上教材评价动员会,组织教师、学生了解相关内容,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各教学单位应督促教师、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材管理系统并严格按照《安徽新华学院学生教材评价操作指南》(见附件)进行操作评价。教务处也将在教师、学生教材评价工作结束后公布各教学单位教师、学生参评情况,对参评率较低的教学单位给予通报。
3.教材评价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价结果将作为教材选用的重要依据。各教学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完成。
附件:1.《安徽新华学院教师教材评价操作指南》
2.《安徽新华学院学生教材评价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