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新华学院教学计划与任务管理工作规程》,结合教学工作安排,拟于本周启动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老生各专业、年级课程安排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进程与主要任务
时间 |
工作任务 |
备注 |
3月30日-4月10日 (第5-6周) |
各二级学院编制本单位老生各专业、年级教学计划;4月10日之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
纸质版教学计划须经系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 |
4月13日-4月17日 (第7周) |
教务处复审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教学计划。 各二级学院将归属其他教学单位的指令性任务于4月17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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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4月30日 (第8-9周) |
各教学单位将指令性任务下达到各系,各系开展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4月30日之前将教材选用与征订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 |
纸质版教材选用与征订汇总表须经系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教学副院长、院长审核签字。 |
5月4日-5月15日 (第10-11周) |
各二级学院在正方教学管理系统中录入教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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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6月12日 (第12-15周) |
各系落实任课教师,经各教学单位审核后,录入正方教学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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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6月26日 (第16-17周) |
各二级学院集中编排老生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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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7月3日 (第18周) |
教务处下达课表启用通知,各教学单位下发教师、班级、教室课表,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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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周安排
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总周数为20周,其中理论教学周为16周,集中性实践教学周为2周,第13周、第19-20周为集中考试周。
三、注意事项
(一)师资安排
1.各教学单位应加大副高以上专聘教师及企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力度,并落实其本科教学工作任务。
2.对近一学年出现一般及以上教学事故、学生网上评教排名靠后15%的外聘教师原则上不予续聘。
(二)时间分配
1.除艺术类课程、实验类课程外,一般不允许4节连排,周课时是奇数的课程做单双周安排。
2.部分课程可采取阶段性排课,小于36学时的课程可以半学期排课。
3.班级教学上午第1-2节课不宜空堂;周三下午为政治学习、教研交流时间,全校一律不予排课;对于周课时较多的专业,周一至周五晚上、周六可用于排课。
4.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除素质选修课外晚上不予连排3节课。
5.学生和教师的每日课时数应保持相对平衡,避免出现过于集中的现象。
6.排课时应注重全局考虑,尽量使教师和教室得到最大化利用;同时,应注重课表的合理性,避免出现课间教师“前后跑动”的现象。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按时、保质完成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老生各专业、年级课程安排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平稳有序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教务处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