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2014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和“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经研究,决定启动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类别与建设限额
1.建设项目类别
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双语示范课程、多媒体课件制作、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教改课程、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教学团队、特色教材、示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成果奖和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等14类项目。
2.建设限额
为落实学院“十二五”规划中关于重点建设部分学科专业的要求,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分为基础性指标和竞争性指标两类。
基础性指标由学校直接下达建设指标,相关教学单位遴选、论证、推荐上报学校质量工程办公室(教务处),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报请校务会批准。
竞争性指标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审核论证后报学校质量工程办公室(教务处),由教学工作委员会论证后报请校务会批准立项。
各类项目具体指标限额如下:
1.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专业:2个
2.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个【基础性指标,商学院、外国语学院各1个】
3.双语示范课程:2门
4.多媒体课件制作项目:10个
5.资源共享课程:3门
6.教改课程20门【基础性指标11门,各教学单位(除继教、国教)各1门;竞争性指标9门】
7.示范实验实训中心:2个
8.教学团队:2个
9.特色教材:10本
10.示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个
11.教学名师:2名
12.教坛新秀:10名
13.教学成果奖:10项
14.教育教学研究项目40项 【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30项】
二、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
各教学单位对照《安徽新华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申报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2.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一步:7月4日-8月21日,各教学单位根据校级建设项目要求,对照《申报指南》进行初次遴选,并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
第二步:8月22日—30日,各教学单位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并认真填写审核推荐意见。
第三步:8月31日,各教学单位统一报送材料至质量工程办公室(教务处)。逾期不接收,责任自负。
第四步:9月1日—9月25日,质量工程办公室(教务处)整理材料,分项目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专题会议,对各教学单位申报材料逐项评审,确定拟建设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规范填写申报材料。
2.纸制申报材料和汇总表: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电子版本材料:与纸制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同时提交。
4.《申报指南》要求其它有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学校高度重视本年度的“质量工程”申报、建设工作,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第一责任人,广泛宣传和动员,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广大青年教师的积极性,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对照项目类别和《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研究、总结经验、凝练特色、加强指导,提高申报项目的整体水平。
2.各教学单位应统筹协调好“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及项目验收的关系,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此次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时间与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3.各种申报材料及有关附件材料,各单位务必进行认真审核论证。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有关项目3年申报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刘新妍,电话:2138。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申报指南
2.2014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书模板
3.201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