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字〔2018〕107号)文件要求,在各教学单位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议,拟推荐以下项目申报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部门尽快组织力量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通过电话向安徽新华学院教务处或督查督导处反映。
联系电话:0551-65872107、0551-65872016
附件:2018年度拟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