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二级教学单位在专聘教师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加强与专聘教师的业务交流,提高专聘教师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专聘教师队伍的作用,经研究决定,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专聘教师系列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开展形式
1.座谈会
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专聘教师座谈会,了解专聘教师工作的实际情况,就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广泛听取专聘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2. 示范教学
各教学单位遴选出教学水平高、评教结果好的专聘教师在本单位内开展示范教学活动,并要求各单位青年教师广泛参与,学习优秀专聘教师的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
3. 教研活动
各教学单位积极邀请专聘教师参与日常的教研活动,如:邀请专聘教师参与集体备课、课程改革研讨、试卷命题等,进一步发挥专聘教师在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中的作用。
4.教学沙龙
各教学单位积极邀请专聘教师参与教学沙龙活动,围绕“如何平衡科研和教学的时间、如何组织有效的课堂讨论、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如何控制课堂秩序、如何申报教科研项目”等主题,开展研讨与交流,分享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心得。
5.自主学习交流活动
鼓励各教学单位开展其他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二、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以上要求,认真策划,组织开展至少3次活动。
2.请各教学单位在组织活动的同时,做好活动材料收集和汇总工作,如照片、会议记录等。
3.请各教学单位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总结、汇总表(见附件)和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陈康(办公电话:65872107)处备案。
教务处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