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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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及新投集团〔2019〕42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9年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国庆节:2019年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二、有关工作安排

(一)教学工作

9月29日(周日)补10月4日(第六周周五)全天课程(包括必修课、晚上素质选修课等);10月12日(周六)补10月7日(第七周周一)全天课程(包括必修课、晚上素质选修课等);原9月29日(周日)和10月12日(周六)课程以及10月1-3日公休而影响教学进度的课程,由各授课教师自行安排补课,并在相关教学单位备案。

各教学单位须认真做好国庆节放假前后各项教学工作安排,严格控制放假前后的调课数量,加强节后教学巡视,确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学生处和督查督导处将对国庆节放假前后的教师教学、学生出勤、教学保障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图书馆工作

10月1日--10月7日报刊阅览室白天正常开放,其它借阅室及阅览室均不开放。

假期各自习室均按正常时间开放,数字资源访问及其他网络服务正常运行。

(三)学生管理和安全工作

1.各二级学院要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财产安全。

4.要做好假期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

5.加强各级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9年9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