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我校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为切实做好我校有关项目的遴选推荐和材料准备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申报限额和范围
(一)申报项目
一流(品牌)专业、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线下开放课程、智慧课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一流教材建设、高水平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教学研究项目(含重大、重点和一般)、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中外合作培养项目、省级“六卓越 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和技能竞赛、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19类项目。其中,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由科研处牵头组织,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由学生处牵头组织,其它18类项目由教务处牵头组织。
(二)申报限额和范围
序号 |
项目类别 |
教育厅分配限额 |
申报要求及限额 |
1 |
一流(品牌)专业 |
2个 |
1.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2.各二级学院限报1个。 |
2 |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 |
不限额 |
1.申报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 2.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3.学校拟立项建设20门; 4.鼓励各二级学院以“专业+课程”的形式申报。 |
3 |
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
5个 |
1.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含)以上职称; 2.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3.各教学单位限报1门。 |
4 |
智慧课堂 |
1.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3.各教学单位限报1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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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
2项 |
1.项目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从事该实践项目教学三年以上,实验系列教师职称可放宽至中级; 2.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4.各教学单位限报1项。 |
6 |
一流教材建设 |
新编2部;修订不限额 |
1.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2.各教学单位自主上报不设限制。 |
7 |
高水平教学团队 |
3项 |
1.原则上在已立项校级教学团队中遴选推荐; 2.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3.各教学单位限报1项。 |
8 |
教学名师 |
2名 |
1.具有教授职称,不大于65周岁; 2.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
9 |
教坛新秀 |
4名 |
1.在高校工作4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 2.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3.各教学单位限报1名,原则上在已立项校级教坛新秀、教学明星中遴选推荐。 |
10 |
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 |
2项 |
1.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2.各教学单位限报1项。 |
11 |
重大教学研究项目 |
5项 |
1.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纳入学校重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不占总体指标; 2.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3.各教学单位限报1项,鼓励其它单位和部门积极申报。 |
教学研究项目(含重点和一般) |
重点4项;一般11项 |
1.申报重点、一般项目应为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的项目且研究超过一年以上的项目; 2.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 3.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4.各教学单位申报重点教研项目限报1项; 5.申报一般教研项目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电子通信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财会与金融学院、通识部各2项;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药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科技学院各1项;鼓励其它单位和部门积极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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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
2项 |
1.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2.原则上在已立项校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实习实训基地、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中遴选推荐; 3.每个二级学院限报2项,其中,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限报1项,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限报1项。 |
13 |
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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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中外合作培养项目 |
不限额 |
1.对于已有经教育部或教育厅批准,并在有效期内中外合作培养项目的学校可以直接申报。国外合作高校须为在国际上排名靠前(或相关专业排名靠前)的高校方可申报。 2.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
15 |
省级“六卓越 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 |
不限额 |
1.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
16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210项 |
1.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2.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由科研处牵头组织,限报140项;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由学生处牵头组织,限报70项。 |
17 |
学科和技能竞赛 |
1项 |
1.拟增加赛项列入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的高校可以申报。 2.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
18 |
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 |
不限额 |
1.在全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类比赛中获得国家赛事第三等级奖励以上的学校和指导教师团队,且自2017年来未获得教学成果奖励的成果的认定。已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不予重复申报。简单以赛事名称和组织情况等申报成果奖的,不予授奖。 2.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
19 |
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
不限额 |
1.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教师申报:11月28日—12月5日,各教学单位根据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对照《申报指南》进行初次遴选,并组织教师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
(二)各教学单位审核:12月5日—12月9日,各教学单位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内容论证和形式审核。
(三)各教学单位报送申报材料:12月9日前,各教学单位填写完成申报汇总表,并按照要求将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上传至“质量工程管理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2216),逾期不接收,责任自负;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冯雪峰老师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需上传至“质量工程管理系统”,其中创新项目报送至科研处,创业项目报送至学生处,其它各类项目均报送至教务处。
(四)学校评审、立项:12月12日前,教务处审核申报材料,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逐项评审,择优遴选,确定省级“质量工程”推荐项目。
(五)上报安徽省教育厅:12月14日前被推荐项目进一步完善修改申报材料,并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项目推荐至“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并将纸质材料报送教育厅。
三、有关要求
(一)省教育厅和学校高度重视本年度的“质量工程”申报工作,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第一责任人,广泛宣传和动员,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广大青年教师的积极性,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对照项目类别和《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研究,根据各单位重点发展专业或拟打造的特色,总结经验、凝练特色、加强指导,提高申报项目的整体水平。
(二)各教学单位应统筹协调好“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及项目验收的关系,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此次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时间与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三)省级在研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报同类项目。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书格式要求:申报人应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书,务必参照《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一流本科项目形式审查规范》填写项目名称,要求字体、行间距统一,排版合理、美观。电子版材料需按项目类别分类整理,申报书一概以“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纸制版材料(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与电子版材料内容一致。
2.各教学单位申报材料报送要求:申报项目汇总表要求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教学单位盖章。
(五)各种申报材料及有关附件材料,各教学单位务必进行认真审核论证。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有关项目3年申报资格。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省级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濮明月、冯雪峰,联系电话:65872107。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3.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申报汇总表
4.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一流本科教育建设项目形式审查规范
5.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