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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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拟定于第10-12周(11月7日至11月24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工作的全面检查,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步骤。通过检查,掌握学校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执行、教学条件保障、教风、学风等情况,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保障与要求

       学校成立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领导组,下分教学组、学生组、保障组、督导组(人员组成见附件1)。领导组主要负责期中教学检查组织协调与领导;教学组主要检查教学工作执行情况;学生组主要检查学风建设情况;保障组主要检查教学保障情况;督导组主要负责督查整个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和执行情况。

三、检查内容

       本次教学检查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内容进行(指标体系详见附件3):

       (一)教学基本情况;

       (二)实践环节教学情况;

       (三)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材料;

       (四)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初期工作情况。

四、检查形式

       1.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充分发挥教学单位的管理职能。教务处将会同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督查督导处于第12周后半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抽查工作。

       2.根据《安徽新华学院听课评价制度》规定,开展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中层、各教学单位领导、教师的听课活动。

       3.各教学单位应组织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对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了解各班级各门课程教学现状,听取学生对教师及教学工作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届时,教务处将组织校级的教师与学生座谈会,望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好教师与学生参会。

五、检查进程和具体要求

       部署阶段(11月7日-11月8日):各教学单位接到通知后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布置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各项活动。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9日下班之前将检查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自查复查阶段(11月9日-11月21日):有效落实制定的检查方案,检查中要做好相关记录及文档资料的保存。

       总结阶段(11月22日-11月23日):各教学单位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讨论提出有效整改措施,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总体情况,撰写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并形成后半学期教学工作指导意见。各教学单位务必将检查总结(加盖公章)和相关支撑材料于第12周周五(11月24日)下班之前报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教务处孟翠翠老师OA。

 

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领导组及各检查组成员

            2.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校级听课安排表

            3.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内容体系及记录表

            4.安徽新华学院教师/学生座谈会情况记录表

                               

教务处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