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任务执行情况,改进并加强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7月5日
二、检查内容
(一)期末教学工作
1. 期末教学秩序、教师上课情况;
2. 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3. 本学期各项教学资料归档情况。
(二)考务及学籍预警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字〔2017〕37号文),检查各教学单位考务培训、试卷审核、考场及巡考安排、试卷批阅、成绩登录、试卷分析及学籍预警工作等情况。
(三)学历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按照《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字〔2017〕28号文)要求,检查各二级学院2017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完成情况。
(四)师资管理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专项活动的通知》(教字〔2017〕15号文)要求,对各教学单位该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五)实验室管理工作
1.根据《安徽新华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检查相关教学单位实验室开放情况,包括开放计划的执行情况、开放时长、开放记录、开放成果的保存等。
2.检查实验室使用登记情况(含重大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情况),实验设备账目、实验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实验室卫生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1. 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是确保各项教学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的关键环节,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有效整改措施。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和督查督导处会对以上检查内容进行抽查。
2. 各教学单位要以期末教学检查为契机,对本学期教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分析、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对下一步工作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3.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期末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教务处孟翠翠老师OA。
附件: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领导组及各检查组成员
教务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