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进程,现已进入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阶段。为进一步规范兼课教师管理,结合我校教学管理需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兼课教师聘用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承担通识必修课(公共课)和专业课的非教师岗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为人师表;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含在读),其中承担专科课程的非教师岗位人员原则上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4)具有与所学专业相关课程教学工作经历;
(5)首次兼课的非教师岗位人员经试讲合格且部门负责人、课程归属单位负责人同意,方可授课。
2.承担通识选修课(素质教育课)、职业生涯平台课的非教师岗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为人师表;
(2)原则上需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3)承担通识选修课(素质教育课)需具有任教课程特长,并通过通识教育部组织的试讲,能胜任该课程的教学工作;
(4)承担生涯平台课需具有任教课程特长,并通过学生处组织的试讲,能胜任该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工作量要求
兼课教师学期平均工作量不得超过6节/周,学期标准周按17周计算。
二、兼课教师聘用程序
1.首次兼课的非教师岗位人员填写《安徽新华学院非教师岗位兼课申请表》(见附件1),经申请人所在部门、拟任课课程归属单位签署意见后,连同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试讲材料等复印件,于2019年1月4日前一并报送至教务处杨登山处。
2.教务处对申请人的条件、材料进行审验。
3.确认符合兼课教师条件后,课程归属单位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
4.已经在教务处备案审核通过的兼课教师提交《安徽新华学院非教师岗位兼课申请表》至教务处,相关支撑材料无需再提供。
三、其他事宜
1.兼课教师按时上报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首次兼课未报送材料的非教师岗位人员,各教学单位不予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如有未按照规定教学工作量兼课的非教师岗位人员,超出部分不计课酬;未按照规定办理审批程序的非教师岗位人员,不予计算课酬。
2.各教学单位于2019年1月4日前提交《安徽新华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非教师岗位兼课情况汇总表》(附件2)至教务处杨登山处,电子版发送至其企业邮箱。
附件1:安徽新华学院非教师岗位兼课申请表
2:安徽新华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非教师岗位兼课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