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教学工作,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安徽新华学院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暂行)》(皖新院教〔2012〕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13-2014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组,统筹协调全校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组长:石秀和
副组长:杨世国
成员: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和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督查督导处负责人
考核领导组下设考核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具体组织与协调工作。
2.各教学单位分别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教学管理人员为成员的考核工作组,负责本部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2013-2014学年度有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包括专、兼职教师和专聘教师。考核范围包括教学全过程。
三、考核方式
1.领导、专家及同行评价(30分)
由校领导、相关专家、相同或相近课程(或学科)的教师,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考核结果取学年度中被听课次数平均值。
2.学生评教(40分)
学生评教以学期为单位,利用教学管理系统实行网上评教,考核结果取两学期学生评教的平均值。若教师在当学期有多门课程参与评价,则取平均值。
3.教学管理部门评价(20分)
教学管理部门评价由各教学单位对归属本单位的教师进行综合评价,教务处、督查督导处根据一定比例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根据日常教学检查(教学秩序、教案讲稿等)以及教务处、督查督导处等相关部门专项检查结果,对任课教师进行全面考核。教务处、督查督导处等相关部门应在每次检查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各教学单位。打分依据为:在历次检查中,每出现一次一般问题,扣1分;出现一次教学差错扣2分,一次一般教学事故扣5分。
4.教学基本工作量(5分)
教师应积极主动地接受并承担教学单位安排的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情况进行评分。无故不接受教学任务(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课程考核命题、监考、阅卷等)的,此项不得分。
5.教学研究与改革(5分)
教师有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1)参加各类教学竞赛并获校级优秀奖及以上;
(2)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
(3)在校报或四类以上期刊发表教学论文1篇以上;
(4)主持1项教研课题或“质量工程”项目;
(5)参与1项教研课题或“质量工程”项目,其中省级排名前3,校级排名前2(参与排名,不含主持人);
(6)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考核方式等),并有一定的阶段性成果。
教学研究与改革由教师自评,并提供自评依据,教学单位考核工作组复评。
四、考核结果统计与处理
1.考核内容中学生评教成绩、教学基本工作量成绩、教学研究与改革成绩先由教师自评打分,然后教学单位复评给分。领导专家及同行评价、教学管理部门评价由教学单位直接给分。
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成绩的计算办法:考核总分=领导、专家及同行评价成绩×30%+学生评教成绩×40%+教学管理部门评价成绩×20%+教学基本工作量成绩×5%+教学研究与改革成绩×5%。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75分及以上)、合格(60分及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
4.对学生反映强烈、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考核期间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教学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
5.考核结果需在本教学单位内进行公示。被考核教师如有异议,可在五个工作日向所在教学单位考核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核。
五、相关要求
1.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需要上报教育厅备案,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到无遗漏、无差错。
2.各教学单位应召开专门的考核会议,宣讲考核工作的意义及操作办法,引导学生、教师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确保考核工作的有效性、公正性、准确性。
3.教务处将会同督查督导处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进行过程监控,发现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6月20日前,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将本学年度各项常规及专项检查结果汇总并发至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办汇总下发校领导听课情况及本学期专家听课反馈情况。
5.各教学单位应于7月1日完成本单位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4日至7日。
6.7月7日前,各教学单位将经公示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王文韬处,包括《安徽新华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纸质一式三份)、《安徽新华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稿),相关原始资料由各教学单位留存。
附件:1.安徽新华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暂行)
2.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
3.安徽新华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
4.安徽新华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