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安徽新华学院专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皖新院教字〔2011〕30号),加强专聘教师聘用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新聘的专聘教师应认真填写《安徽新华学院专聘教师申请表》(附件1),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并签订聘用协议。
二、续聘的应由教学单位统一填写《专聘教师续聘审批表》(附件3)。
三、根据《关于做好安徽新华学院专聘教师聘用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教字〔2012〕43号)要求,请各教学单位提交上一学期《安徽新华学院专聘教师考核表》(附件2)。
四、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填写《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专聘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4),健全本学专聘教师电子档案库。填写时请注意表格中的备注说明及批注要求,并发送电子版至教务处王文韬OA。
五、各教学单位应于3月5日前将上述表格、协议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王文韬处。
附件:1. 安徽新华学院专聘教师申请表
2. 安徽新华学院专聘教师考核表
3. 安徽新华学院专聘教师续聘审批表
4.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专聘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