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重要环节。为贯彻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加强规范管理,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良现象的发生,对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以下简称查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学校将对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艺术设计作品类、外国语学院英文、日文论文类等除外),对涉及国家机密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经学生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后可不进行查重。
二、检测要求
1.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如:1041151101-张三)。
2.二级学院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附件),并将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压缩为1个文件包,统一递交给图书馆进行查重,具体工作安排以图书馆工作方案为准,文件命名格式:学院-专业班级 (如:药学院-药学1班)。
3.图书馆需将每一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结果及详细内容反馈给各二级学院,同时,将重查结果发给教务处备案。
4.二次查重的学生由二级学院统一送图书馆检测,不能由学生个人不分时间,随时要求检测,以免干扰正常检测工作。
三、检测结果处理
1.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总重复率低于30%(含30%),视为检测合格,毕业生可参加答辩。
2.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总重复率介于30%与50%(含50%)之间,经本人修改且再次检测合格后,可参加答辩。
3.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总重复率超过50%的,视为不合格,不能参加答辩。毕业生可在下半年秋季开学后提交改写后的毕业论文(设计),经查重检测合格后可参加二级学院安排的二次答辩。
四、相关事宜
1.各二级学院应在答辩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并将查重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王薇老师处。
2.二次查重费用学生自付,具体工作以图书馆工作方案为准。
3.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时间从4月1日开始到4月10日截止,各二级学院应提前与图书馆联系,合理安排时间以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有序、可行。
附件: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