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19年下半年学历资格、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审查工作领导组
组长:方纯洁
副组长:黄仿伦
组员:各二级学院院长、孟翠翠、张琳琳、徐子龙
职责:负责2019年下半年学历资格、学位资格审核的总体领导、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审核工作领导组
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
副组长: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分管教学的院长助理)、行政副院长(分管行政的院长助理)
组员:教学秘书、学管秘书、教务员、毕业班辅导员
职责:负责本院2019年下半年学历资格、学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审查对象与资格审查标准
(一)审查对象
1.2019年下半年完成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学生;
2.2019届申请结业转毕业的学生;
3.2019届暂不授予学位于2019年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资格的毕业生。
(二)资格审查标准
1.学历资格审查以本年级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审核学生德、智、体、美等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2.根据《安徽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规定》(皖新院教〔2014〕6号)审查毕业生的学位授予资格。
三、资格审查程序与工作安排
(一)毕业前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10月19日-20日
2.考试安排上报时间:10月14日
(二)学历、学位资格审核与认定
1.毕业生成绩、违纪情况梳理
(1)10月28日前,各教学单位将2019年秋季毕业前考试成绩按模板规范填写提交至教务处徐子龙老师处。
(2)11月3日前,各二级学院将2019年下半年毕业论文成绩按模板规范填写提交至教务处刘毅强老师处。
2.学历、学位资格初步审核
(1)各二级学院梳理往届的毕业情况,填写《学历资格审核相关表格》。
(2)各二级学院梳理往届和应届学生的学位资格申请情况,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会议,形成初审意见,填写《学位资格审核相关表格》(表一至表六)。
(3)各二级学院梳理辅修专业学生的学位资格申请情况,填写《辅修学位资格审核相关表格》(表一至表三)。
3.相关支撑材料提供
(1)从正方教学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表》,一式两份,校对审核,经二级学院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制作《安徽新华学院2019届学生学业成绩表班级封面》,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提交;
(2)组织学生填写《安徽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纸质打印版一份、电子版一份,经二级学院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制作《安徽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班级封面》,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提交;
(3)辅修专业归属学院组织辅修专业学生填写《安徽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纸质打印版一份、电子版一份,经二级学院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提交。
(4)以上材料提交时间为11月11日。
4.毕业生学历、学位资格复核
(1)11月中旬,教务处根据相关数据审查二级学院所报材料,并对《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表》按照比例进行抽查。如果抽查中发现错误,则将所在学院材料全部退回重新审核,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肃处理。
(2)11月中旬,学位办公室对各二级学院上报学位资格初审材料进行复审,形成复审意见,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并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会议。
(3)11月下旬,学校对学历资格、学位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相关要求
1.毕业生学历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责任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具体经办人员,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做好学历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各项材料的统计、分类、核对、审查及存档工作。
2.参与此项工作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肃对待,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按重大教学管理事故处理。
3.因毕业生学历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各个环节紧紧相扣,请各二级学院统一标准、统一时间,严格按照本通知中各项时间节点推进工作,不得延误。
4.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张琳琳(72138)、徐子龙(72138)。
教务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