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各专业、年级课程安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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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新华学院教学计划与任务管理工作规程》,结合教学工作安排,拟于本周启动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各专业、年级课程安排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进程与主要任务

 

时间

工作任务

备注

10月16日-10月24日

(第7-8周)

各二级学院编制本单位各专业、年级教学计划;10月24日下班之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纸质版教学计划须经系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

10月25日-10月27日

(第8周)

教务处复审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教学计划。

各二级学院将归属其他教学单位的指令性任务于10月27日下班之前报送至教务处。

 

10月30日-11月8日

(第9-10周)

各教学单位将指令性任务下达到各系,各系开展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11月8日下班之前将教材选用与征订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

纸质版教材选用与征订汇总表须经系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教学副院长、院长审核签字。

11月9日-11月24日

(第10-12周)

各二级学院在正方教学管理系统中录入教学计划。

 

11月27日-12月15日

(第13-15周)

各系落实任课教师,经各教学单位审核后,录入正方教学管理系统。

 

12月18日-12月29日

(第16-17周)

各二级学院集中编排课表。

 

1月2日-1月12日

(第18-19周)

教务处下达课表启用通知,各教学单位下发教师、班级、教室课表,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教学周安排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总周数为18周,其中理论教学周为16周,集中性实践教学周为1周。因学期教学周次短,集中性实践教学可以提前或穿插进行。第13周、第18周为集中考试周。

       三、注意事项

       (一)师资安排

专职教师基本工作量为12学时/周,教学周以每学期17周计算。请各教学单位落实教学任务时,注意统筹安排。

       (二)教材选用与征订

       1.严格按照《安徽新华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皖新院教(2011)9号)文件选用教材。

       2.各专业原则上应选用近三年内出版的新教材。

       3.确定没有规划、统编教材的课程,经教学单位批准,学校教材建设与指导委员会审定,方可选用质量较高、内容适合的校内自编教材。

       (三)时间分配

       1.除艺术类课程、实验类课程外,一般不允许4节连排,周课时是奇数的课程做单双周安排。

       2.部分课程可采取阶段性排课,小于36学时的课程可以半学期排课。

       3.班级教学上午第1-2节课不宜空堂;周三下午为政治学习、教研交流时间,全校一律不予排课;

        4.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晚上不予连排3节课。

       5.学生和教师的每日课时数应保持相对平衡,避免出现过于集中的现象;每个专业的学期课程周次安排应相对平衡,避免出现“前紧后松”的现象。

       6.排课时应注重全局考虑,尽量使教师和教室得到最大化利用;同时,应注重课表的合理性,避免出现课间教师“前后跑动”的现象。

       (四)其他说明

       根据《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生涯教育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需开设《创业基础教育》、《就业指导》两门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课程

名称

       学时

     (学分)

考核类型

开设年级

开设周次/周学时

开设时间

理论

实践

  总学时 (学分)

1

创业基础教育

16

16

32

(2学分)

考查

2017级本、

专科

8-11/4

周三下午

2

就业指导

8

8

16

(1学分)

考查

2015级本科2016级专科

5-7/3

周三下午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按时、保质完成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各专业、年级课程安排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平稳有序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教务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