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新华学院教学计划与任务管理工作规程》,结合教学工作安排,拟于本周启动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各专业、年级课程安排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进程与主要任务
时间 |
工作任务 |
备注 |
10月16日-10月24日 (第7-8周) |
各二级学院编制本单位各专业、年级教学计划;10月24日下班之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
纸质版教学计划须经系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 |
10月25日-10月27日 (第8周) |
教务处复审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教学计划。 各二级学院将归属其他教学单位的指令性任务于10月27日下班之前报送至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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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11月8日 (第9-10周) |
各教学单位将指令性任务下达到各系,各系开展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11月8日下班之前将教材选用与征订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 |
纸质版教材选用与征订汇总表须经系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教学副院长、院长审核签字。 |
11月9日-11月24日 (第10-12周) |
各二级学院在正方教学管理系统中录入教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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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12月15日 (第13-15周) |
各系落实任课教师,经各教学单位审核后,录入正方教学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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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12月29日 (第16-17周) |
各二级学院集中编排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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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1月12日 (第18-19周) |
教务处下达课表启用通知,各教学单位下发教师、班级、教室课表,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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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周安排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总周数为18周,其中理论教学周为16周,集中性实践教学周为1周。因学期教学周次短,集中性实践教学可以提前或穿插进行。第13周、第18周为集中考试周。
三、注意事项
(一)师资安排
专职教师基本工作量为12学时/周,教学周以每学期17周计算。请各教学单位落实教学任务时,注意统筹安排。
(二)教材选用与征订
1.严格按照《安徽新华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皖新院教(2011)9号)文件选用教材。
2.各专业原则上应选用近三年内出版的新教材。
3.确定没有规划、统编教材的课程,经教学单位批准,学校教材建设与指导委员会审定,方可选用质量较高、内容适合的校内自编教材。
(三)时间分配
1.除艺术类课程、实验类课程外,一般不允许4节连排,周课时是奇数的课程做单双周安排。
2.部分课程可采取阶段性排课,小于36学时的课程可以半学期排课。
3.班级教学上午第1-2节课不宜空堂;周三下午为政治学习、教研交流时间,全校一律不予排课;
4.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晚上不予连排3节课。
5.学生和教师的每日课时数应保持相对平衡,避免出现过于集中的现象;每个专业的学期课程周次安排应相对平衡,避免出现“前紧后松”的现象。
6.排课时应注重全局考虑,尽量使教师和教室得到最大化利用;同时,应注重课表的合理性,避免出现课间教师“前后跑动”的现象。
(四)其他说明
根据《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生涯教育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需开设《创业基础教育》、《就业指导》两门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课程 名称 |
学时 (学分) |
考核类型 |
开设年级 |
开设周次/周学时 |
开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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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
实践 |
总学时 (学分) |
||||||
1 |
创业基础教育 |
16 |
16 |
32 (2学分) |
考查 |
2017级本、 专科 |
8-11/4 |
周三下午 |
2 |
就业指导 |
8 |
8 |
16 (1学分) |
考查 |
2015级本科2016级专科 |
5-7/3 |
周三下午 |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按时、保质完成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各专业、年级课程安排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平稳有序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教务处
2017年10月16日